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近年来,齐河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积极推进部门联动、业务协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温度及群众满意度。

为推进政策精准直达、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本公众号将陆续推出我县“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指南系列内容,集中展示办理流程及相关信息,助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今天,为大家介绍留学服务“一件事”

01

联办事项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

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服务(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

4.社会保险参保费缴费记录查询(县人社局)

5.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户籍信息)(县公安局)

6.个人因私出入境记录查询(县公安局)

7.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存档服务(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

8.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服务(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02

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身份证通过“无证明城市”系统调用,可免提交)

2.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注册证明

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6.护照信息页及签证页

7.办理签证相关材料

8.《单位接收函》或《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使用《单位接收函》的用人单位首次在线提交申请时,留学回国人员应已通过试用期,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9.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请提供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出国进行博士后等性质的研究工作的,请提供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交流合同及工作结束证明等材料

10.在用人单位最近三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在线定制,应为连续实缴记录,补缴不计算在内

11.《档案保管证明》

12.家庭(居民)户口请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请上传集体户口首页(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印章)和本人页正反面

13.在国外有语言、预科或本科等前置学习经历的,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语言证书、学位证书等)及攻读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外实习或工作的,应上传录用通知书、合同及工作结束证明等相关材料

14.审核过程中应补充上传的其他材料

15.《个人留学经历声明》

16.《单位接收函》

17.《档案保管证明》

18.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19.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20.在国外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 在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通行证。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学习的申请人如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不足6个月(180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不需要提交护照相关信息;如在国(境)外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180天),请按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的要求准备材料

21.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一张,底色不限

22.已签署的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

2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或相关境外机构为配合核查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