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批准 ,现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自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被征收人有意见的,持合法有效房屋权属文件、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征收办提交。

地址: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043349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7:30

注:《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和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公布。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

附件:《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沙河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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