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下属临海市永丰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台州市范围内的全额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5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教育、企业财务管理、审计、审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国际会计、财务学,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
5.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永丰镇党建综合办公室四(1号楼1418室),联系电话:0576-89367203;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采取个人携带材料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提供材料:《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聘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资格审查
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本人放弃考察的,可视实际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交流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