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该岗位被取消,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岗位,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其中本科及以上13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t.shanxi.gov.cn/rsks/)。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12月9日至12月12日,每天17: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8: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2月13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2月13日18: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24: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12月17日9:00至14: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17日9:00至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12月17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12月20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2月24日至12月29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12月29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在太原市或太原市周边设置考点,最终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2。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2025年1月中旬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于指定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及各支队纪检监察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单位,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0351-4663052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0351-2320793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支队:0351-7246462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大同支队:0352-7999009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朔州支队:0349-5990349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忻州支队:0350-8673011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吕梁支队:0358-2224309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中支队:0354-3064935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支队:0353-2165836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支队:0355-8576808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支队:0356-2026126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0357-7183012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支队:0359-5795085
监督电话:0351-4663056
0351-702637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2月4日